2024年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有关事项

2024年04月17日 来源:黔微普法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对象

学法对象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央驻黔各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具备在线学法考试条件的村(居)干部自愿参加。

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不参加统一在线学法,由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聘用制工勤人员以及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长期出国(境)等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学法内容

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参照贵州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设置共性学法课程和个性(行业系统)学法课程。

(一)共性学法课程。围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学法工作实际,主要设置如下共性学法课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刑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党内法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与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新部署。

(二)个性(行业系统)学法课程。结合各行业特点,分阶段、分步骤学习履职所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各行业(系统)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更新和公布本行业(系统)年度个性学法课程内容,并及时将相应的学习资料和考试题库提供省法宣办。各行业(系统)个性学法单位详见附件1,其余单位参加共性学法。

三、学考方式

近年来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在线学法方式,结合我省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日常学法+年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考试在“12·4”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统一进行。

(一)日常学法。省法宣办根据共性和个性学法课程设计学法练习题库,学员可以在任一时间登录平台参加学法练习,采取平时自学为主的方式开展日常学法。各地各部门结合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要求加强学法练习,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二)年度考试。考试规则: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由省法宣办统筹组织,各级法宣办具体实施。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占比60%)和个性(行业)学法课程(占比40%),非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占比100%),混合随机生成年度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日9:00至12月7日20:00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不安排补考,考试期间不限答题次数。考试采用百分制,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试卷为50题,满分100分(判断题和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2分),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最高分数即为本人年度学法考试成绩。成绩划分为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档,达到合格以上的,可登录“成绩证书”栏,打印下载合格证书。

(三)学考平台。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统一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子平台进行(http//:gz.faxuanyun.com)。各单位管理员进入学法考试管理后台,点击“系统管理”菜单下的“单位行业”栏,在“单位行业”下拉框中选择本单位所属行业(操作指南见平台指引)。本单位在附件1所列行业范围内的,必须选择单位所属行业,否则无法参加本行业学法考试。本单位不在附件所列行业范围内的,选择“其他”,视为参加共性学法。“学法平台”学习考试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电脑、手机均可学考。

 

行业(系统)学法考试单位名称及所选行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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